(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行为税,顾名思义只要纳税人存在特定行为,就要纳税,就土地使用税而言,纳税人只要存在土地使用行为的,就该纳税,此外,使用是指实际使用是文中应有之意。
而财产税,是指纳税人拥有特定财产就要纳税,比如说房产税就是典型的财产税,对于土地使用税而言,如果是财产税,则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就应当纳税。对于土地使用税是行为税还是财产税,我国的税收政策是有冲突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一般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通常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分别规定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5-30元;
(二)中等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2-24元;
(三)小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9-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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