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最迟要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书面说明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是需要对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的,签订劳动和合同之后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条款,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