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旅游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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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最新旅游法导读

  • 2013新旅游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112条,自 2013年10月1 日起施行…更多>>

    2013新旅游法全文
  •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国家旅游休闲计划纲要》也称《国民休闲纲要》,简称《纲要》,是国家旅游局正在研究制定的全国性国民休闲计划,与全国各省市纷纷出台的“国民休闲计划”并不是一回事。参与《纲要》课题研究的专家表示,《纲要》为各省市的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但不会强制执行…更多>>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最新解读

    顺应大众旅游休闲时代的到来,由国务院批准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引导全社会树立健康、文明、环保的休闲理念,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旅游休闲消费需求,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反映了执政理念和发展理念的重大变化,显示了对民生福祉的关怀和时代发展的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多>>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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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解读

  • 休闲理念
  • 休闲时间
  • 休闲消费
  • 休闲产品
  • 休闲服务
  • 更加重视绿色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开宗明义,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促进社会和谐。把 “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作为旅游休闲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国民旅游休闲质量的重要内容。在主要任务和措施中,绿色旅游的理念贯穿始终,不管是将游客运输纳入当地公共交通系统、发展家庭旅馆和面向青年学生的经济型酒店,还是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制定旅游休闲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等,都着力倡导更加环保的出行方式、更加亲近自然的旅游方式、更为文明健康的休闲生活。

  • 更加重视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结合2012年中秋、国庆长假运行情况及有关舆情,重点强化了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有关内容,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并为实现这一目标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提出要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援助;

      二是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创造条件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

      三是提出完善针对民办企业和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推动休假保障全面覆盖。

      此外,《纲要》还提出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

  • 更加重视鼓励国民旅游休闲消费

      为鼓励国民旅游休闲消费,《纲要》从提高旅游产品供给和刺激旅游消费需求两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在提高供给方面,要稳步推进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免费开放。城市休闲公园应限时免费开放。鼓励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

      在刺激消费方面:

      一是要稳定城市休闲公园等游览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并逐步实行低票价。落实对未成年人、高校学生、教师、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

      二是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鼓励旅游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给予旅游者优惠,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鼓励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寓教于游的课外时间活动,建立健全学校旅游责任保险制度。

  • 更加重视丰富国民旅游休闲产品

      一是提倡多样化产品开发。鼓励开发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多元化的旅游休闲产品,组织丰富多彩的旅游休闲活动。

      二是提倡多元化产品供给。《纲要》一方面提出要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投入,加强城市休闲公园、休闲街区、环城市游憩带、特色旅游村镇建设,同时还鼓励社会资金建设旅游休闲设施,鼓励和支持私人博物馆、书画院等民间休闲设施和业态发展。

      三是提出加强旅游休闲的基础理论、产品开发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加大旅游设施设备的研发力度,提升旅游休闲产品科技含量。

  • 更加重视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

      为给大众旅游休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促进国民旅游休闲扩大规模、提升品质,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纲要》明确了旅游休闲活动中的“公共服务”范畴,并提出了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旅游便捷化设施建设,建设旅游咨询公共网站、公共场所旅游咨询中心,完善道路标识系统等。

      二是加强旅游休闲的安全、卫生等保障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旅游安全救援体系。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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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知识相关问答

  •   旅游保险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人身意外、意外双倍赔偿、紧急医疗运送、运返费用、个人行李、行李延误、取消旅程、旅程延误、缩短旅程、个人钱财及证件还有个人责任等诸多种,具体可了解如下:一、医疗费用。在旅游中因感染疾病或是遭遇意外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二、人身意外。若受保人因严重意外导致四肢不全、一目或双目失明…

  •   一般的“旅游保险”的保障范围大致分为四部份:(一)人身意外保障:由于意外造成死亡或永久性伤残而给予一笔预先约定的金额。(二)医疗费用保障:在旅途中因意外而引致的医疗费用开支。完善的旅游保险应包括“国际医疗支援”服务,万一在外地发生严重事故,受保人可享用国际医疗队伍的服务;例如紧急医疗运送或送返原居地等…

  •   根据广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新的办证预约服务,从2013年3月1日起,广州市户籍居民办理出国(境)证件业务时,可以提前登录广州金盾网预约办证时间,并可从全市18个公安出入境办证厅中选择任何一个作为受理地点。此次新的网上预约措施,广州市户籍居民办证可不再受市区户籍限制,申请人可预约10天内某个工作日时间段…

  •   当旅游者遇到以下情形时,应当及时投诉并索赔:其一,旅游经营者单方违约。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时,游客应立即交涉,或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其二,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如合同约定游客住三星级以上宾馆,但履行时只住普通宾馆,降低承诺的服务标准…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当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有强制旅行社必须为旅游者办理人身保险合同的义务…

  •   目前去欧洲旅行所需要的签证材料概括起来有十项内容:1、一张(有的需要填写两张,但内容基本一样)短期签证申请表/两张两寸彩色浅底照片。2、护照及护照复印件。3、由航空公司出具的往返机票订单,订单不需要交钱,签证下来以后再说。4、在申根地区停留的住房和接待证明,可以是邀请人提供的住房担保,也可以是旅馆住宿预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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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维权攻略

  • 1.旅游纠纷投诉程序

    在接到旅游投诉者的投诉状或口头投诉后,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应该首先对投诉状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地7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依照这一规定,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必须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2.旅游纠纷解决

    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

  • 3.旅游消费维权途径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

  • 4.旅游损害赔偿责任和举证

    旅行社的侵权行为,旅游者可以基于侵权请求权主张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因此,因旅行社的侵权行为,造成旅游者精神的严重损害,旅游者在追究旅行社侵权责任时,不仅可以得到财产方面的赔偿,而且可以得到…

  • 5.旅游消费者的安全权

    安全是旅游活动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障,旅游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对旅游者自身的旅游体验、对旅游企业的可持续经营、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的稳定发展都至关重要。在走人‘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的困境之时,我们必须探求出路。旅游业作为一个产业部门,应有本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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