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俊胜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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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3 19:58
您好: 如果您的条码没有被注销,那么你使用它们就不属于擅自使用已注销的条码,不应受到罚款的处罚,至于续展的问题,是另一个法律关系问题。
2005-08-2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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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欧阳律师,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相比有什么优势,是不是我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005-08-21 13:58
你好: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后,用人单位是不能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一样到期即可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并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显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比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利。 而劳动者而要求解除合同,只要按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是可以不受限制的。 欧阳律师 13302625253 2005、8、22
2005-08-2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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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合同到期,我已在该公司工作12年,我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005-08-20 21:02
你好: 现在你还在公司工作吗?如你还在公司工作你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公司不得拒绝。我已办理过类似案件,劳动仲裁裁决支持劳动者的诉请。 惠州欧阳俊胜律师 13302625253 2005、8、21
2005-08-2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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