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发生工伤,应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9-02-28 02: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案由:关于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一案申诉人:刘红萍(化名),女,汉族,38岁,衡山县人被诉方:衡山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系衡山县某公司经理申诉人自诉称:2006年4月17日,我应衡山县某公司聘请,为其洗泥池上挑河沙。上午9时许,在挑运河沙上洗泥池时,因肩

  案 由:关于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一案

  申 诉 人:刘红萍(化名),女,汉族,38岁,衡山县人

  被 诉 方:衡山县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XX,系衡山县某公司经理

  申诉人自诉称:2006年4月17日,我应衡山县某公司聘请,为其洗泥池上挑河沙。上午9时许,在挑运河沙上洗泥池时,因肩上箢箕一头铁丝断裂,致使肩上担子失去平衡,从3米高的墙上跌落地面,造成颈椎骨折。我为被诉方提供劳务,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请劳动仲裁机构依法裁决我与衡山县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被诉方答辩称:刘红萍(化名)与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理由:一是申诉人不是我们公司聘请来做工的,是由赵XX请来的;二是刘红萍(化名)受伤后,我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迅速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支付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是尽我们的爱心,不能说明我公司与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三是申诉人的工资由赵XX支付,我们不直接支付申诉人工资,申诉人与我公司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请仲裁庭驳回其申诉请求。

  2006年8月10日,衡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6条之规定,组成仲裁庭审理查明:

  2006年4月16日,申诉人刘红萍(化名)应赵XX聘请,为衡山县某公司做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每工作一天,发给40元工资,免费提供早、中、晚餐。2006年4月17日,申诉人在被诉方李XX家中吃完早餐(还发了一包红杉树牌烟),上工地做事。当日上午九时许,申诉人挑沙子上洗泥池墙时,因箢箕铁丝系断裂,申诉人从墙上跌落地面。当即被送至衡阳市附三医院救治,后转衡阳市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申诉人提供下列证据:证据一、二是:孙XX、聂XX的证明材料,证明申诉人2006年4月17日上午9时许,在衡山县某公司担沙上洗泥池墙时,从墙上跌落地面的事实;证据三是:2006年5月13日,南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证明书》,证明申诉人颈椎骨折,行颈部固定术,住院27天;证据四是:衡山县某公司《营业执照》,证明被诉方是2006年5月25日正式登记营业执照;证据五是:申诉人提供9张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药费发票,共计44362元(其中被诉方已支付约3.3万元);证据六是:2006年7月16日,南华大学附属医院《放射科X照片报告》,证明申诉人伤未痊愈,需做第二次手术。被诉方对上述证据事实未提异议。被诉方提出一份证据,证明申诉人是赵XX聘请,不是被诉方直接聘用。

  仲裁庭认为:申诉人刘红萍(化名)与被诉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申诉人虽受赵XX聘请,为被诉方提供劳动,是双方不争的事实。被诉方衡山县某公司否认与申诉人存在劳动关系,既不提供其与赵XX的承包合同,又不提供赵XX的施工资质证明,故申诉人提出与被诉方存在劳动关系应予支持。申诉人提出,被诉方属非法用工单位,应按非法用工单位承担工伤责任,考虑到被诉方是新办企业,且处于筹建阶段,后办理《营业执照》符合国家工商登记规定,故申诉人提出按非法用工单位处理该次工伤事故的请求,本庭不予支持。

  仲裁裁决:衡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41条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二条五项、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在工伤认定机关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件能否受理的紧急请示的复函》[湘劳社函(2004)323号]之规定,作出如下裁决:

  一、申诉人与被诉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本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衡山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首席仲裁员:陈庆祝

  仲 裁 员:范 文

  仲 裁 员:赵树全

  二00六年八月十日

  书 记 员:谷湘平(整理、编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407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没有签劳动合同?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
未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不能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
您好,根据具体情况,您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劳保局、劳动监察大队等)反馈,他们会给出是否可以仲裁、是否需要起诉等建议。
未签订劳动合同。。
向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提前三天,非试用期提前三十天。
未签合同,辞退
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
公司倒闭,不想在公司工作的员工能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
和女子交往四个月为她花了五万多,现在在她以不合适为由提分手,可以要求她返还交往期间的费用吗?
一般不可要求返还。如果是彩礼或贵重物品,可尝试协商或提起诉讼。协商重在沟通,诉讼则需收集证据,证明赠与有特定目的。
艮事形事糾紛甲乙雙方,同意和解撤訴案件對仔女考學有影想嗎?
和解撤诉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双方需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其次,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审查后裁定是否准许撤诉;最后,若撤诉成功,案件
我想咨询一些离婚相关问题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通常,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卤牛肉变味发臭
卤牛肉变味发臭后,商家可能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首先,根据《食品安全法》,商家需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