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和不得终止?
更新时间:2019-05-13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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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和不得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①有固定期限的届满;②以完全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已经完成;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除《》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
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和不得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① 有固定期限的届满;
② 以完全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已经完成;
③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除《》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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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你好,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