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关系公告范本
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我单位xxx,自2017年3月16日起旷工至今,按《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单位已于4月8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因其失联未送达,现公告送达。今起三十日内,请到公司办理手续,逾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公告。
单位名称:XXXXXXXX
XXXX年XXX月XXX日
二、书面通知步骤
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时常遇到一些员工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虽收取文书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致使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无法送达本人,给企业管理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对于如何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书》,有一下2个方法:
1、直接送达。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
2、公告送达。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总之,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应当认识到,只要依法按送达程序操作,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是肯定能送达到的。
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回执上签字,只表明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不说明其是否同意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如果员工对公司的决定不服,则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可以先直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拒收之后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