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解约应支付违约金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9-02-27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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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某人考取研究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期未满劳动者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交纳违约金二万元,要求我必须如数交纳违约金。请问此约定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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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考取研究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期未满劳动者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交纳违约金二万元”,要求我必须如数交纳违约金。请问此约定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您的单位与您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是合法的。
您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但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免除违约金的条件,您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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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要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违反劳动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属违约行为,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要是劳动合同到期的,此时并不是只能选择续签
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违法吗?
1、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终止了。任何一方有权不再和对方签约。
2、但是有些情况是例外的,比如合同到期后员工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连续三次签订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已经与单位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