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2019-11-2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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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而言,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实践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大多数人都不是很了解这些情形有哪些,那么找法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带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的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经济补偿金支付多少

  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个新条款,即经济补偿金的限制封顶条款:“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说只要是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不受12年封顶的限制。

  以上就是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的解答,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可以知道经济补偿金一般出现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但并不是说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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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包括哪些?
1、员工被公司辞退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情形都有哪些
劳动者申请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 劳动者因公司具有拖欠工资等情形而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的; 2. 公司提议解约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3. 公司因裁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 依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哪些情况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 非过失性辞退; 2. 经济性裁员; 3. 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6. 其他情形。 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形包括: 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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