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孕妇赔偿生育费用吗

更新时间:2019-05-0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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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孕期,是每个女人成为妈妈必经的过程,孕期过程中可能会给女性工作、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有些用人单位就会对孕妇进行辞退,那如果对孕妇进行辞退,会赔偿生育费吗?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辞退孕妇赔偿生育费用吗及相关问题。

  一、辞退孕妇赔偿生育费用吗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辞退孕妇赔偿生育费用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如果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公司能不能辞退孕妇

  1、《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第25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1990年7月18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给上海市劳动局复函,其中第2条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期为由辞退。也就是说,试用期间,对处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

  1、劳动者确实呕吐比较严重的时候可以请病假,劳动者有医生出具的病假条,并且履行了用人单位请假手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例如呕吐而直接未上班,未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辞退孕妇赔偿生育费用吗等相关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加深对辞退孕妇赔偿的了解与认识。通过了解我们知道,首先,无正当理由辞退孕妇,这是不合劳动法的,其次用人单位应该对于孕妇宽容一些,谨慎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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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孕妇需要赔偿生育津贴吗
如果单位辞退孕妇,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哺乳期结束被公司辞退,生育津贴需要退回吗?
孕期被辞退后生育津贴就不发了。生育津贴的发放需要职工是在职的状态。若职工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若不需要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
公司辞退试用期孕妇需要赔偿吗?
你好,如果是违法辞退,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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