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如何规定?
更新时间:2019-04-09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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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
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
工资:本企业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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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的病假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中的病假规定有: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如果能从事原工作,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治疗期间,企业需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如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