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的工作都是由财务人员做的,清算完毕之后财务人员就可以另谋高就了,当然企业该给的赔偿金还是要给的。
1、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登报声明
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
1、破产财产是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首先,破产财产是一种广义的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无形财产,还包括财产权利。而人身权因与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故不属破产财产,如名称权、名誉权等。其次,破产财产由破产人享有或经营管理,不属破产人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不应作为破产财产,而应由权利人取回。如他人的定作物、寄存物、寄售物、借用物等。
2、破产财产是用于破产清算分配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3、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
4、破产财产具有动态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企业破产清算后财务人员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还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由专门的人员去做,但是该给员工发的工资一分都不能少,如果有多余的钱的话,还需要偿还外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