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不抵债的抵是清偿债务的意思。
企业资不抵债是指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财务状况。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企业破产。
找法网提醒您,企业资不抵债的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
5.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企业资不抵债后,避免破产清算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寻求重组:企业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寻求重组方案。通过重组,可以减轻债务负担,改善财务状况,避免破产清算。
2.资产出售:企业可以通过出售部分资产来获得现金流,以偿还债务。这可以降低债务负担,提高财务流动性,避免破产清算。
3.寻求政府援助:政府可能会提供一些援助措施,如减税、补贴等,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企业可以积极与政府沟通,争取获得相关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