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更新时间:2021-09-23 09: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建筑工程在建设时要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工程质量交付使用后会有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而保修期是需要计算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以上规定可知,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该日起算;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有些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完成交付,当竣工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不一致时,保修期该如何计算?如商品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房屋的预售刚刚开始或者还没有完成,有的房屋预售可能要数年才能完成。如果保修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则可能购房者购房时保修期将要到期或期限已满,对于购房者来说,就会享受不到或者享受很短时间的保修服务,这对购房者明显不公平。

  因此,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6条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只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5条规定的保修期限为:“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次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件、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同时,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第一,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交付之日而不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第二,如果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保修期的存续期限大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则以该存续期作为商品房的保修期;如果交付房屋时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存续的保修期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则按照《规定》确定的最低保修期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二、建筑工程质量应该怎么去鉴定?

  1、鉴定的一般方法。

  其目的在天核实鉴定对象的基本事实,方法包括:

  (1)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检查;

  (2)对设计图的复核;

  (3)对影响安全性指标的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如混凝土强度、砌体强度、钢筋钢筋检测,构件截面尺寸复核,主体结构布置调查等);

  (4)对材料质量的调查;

  (5)对工程建设中管理与变更信息的调查。

  2、鉴定必须的资料。

  该类鉴定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工程设计资料(应包括所有的修改及变更);

  (2)施工验收资料(检测数据、试验报告、施工日记、分部分项检验资料);

  (3)地质资料;

  (4)监理资料;

  (5)变更指令。

  法律依据:

  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成的施工内容,分别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工程鉴定,确定是否合格。

  、工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这方面的知识不容易理解但也是比较重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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