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决工程质量纠纷?

更新时间:2016-06-06 14: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发生工程质量纠纷怎么解决?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1、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为,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的责任,因此由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的。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需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

  2、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解决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因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未达标准,应承担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3)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4)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注意,包括修理、返工和改建,而非仅仅是返工。

  3、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施工单位的责任及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81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6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返修、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相关知识:基本概念理解

  工程质量:是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性要求,反应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性能以及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是指工程施工、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

  工程完成:就是指施工单位完成了约定的各项内容;

  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然后,勘察、设计、建立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专家进行的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是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必备文件,重要性就体现在这里。

  验收通过:就是参见验收的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各方形成了一致的认可意见。

  保修:是指对建筑工程验收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进行修复。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咨询一下律师,建筑工程质量纠纷要怎么处理
您好!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纠纷要怎么处理的问题,《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争议也应当依循上述法律规定处理,不过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更有利问题的解决,因为当事人可以选择建设工程领域的专家进行仲裁。
我想咨询一下要怎么解决房屋质量纠纷?规定是什么
我们认为,作为购房人,对待商品房质量问题,应当要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区别不同情况,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并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妥善解决争议。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这里所说的质量问题指的就是一般质量问题。所谓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沙问题,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问题,厕所、厨房、盥洗室、阳台地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和赔偿损失。
律师解答动态
联系不到男朋友可以报警。一、报警的条件在联系不到男朋友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但需要注意的是,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这种情况,你可以咨询一下医院。
你好,已经解除合同原合同失效
这个看具体情况,这个聚合贷款一般是有规定的,这个不好弄,可能但会。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