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纠纷什么部门负责

更新时间:2021-11-03 15: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而监理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工程质量纠纷什么部门负责的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工程质量纠纷什么部门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之所以是这样规定,是因施工单位是实施主体,施工质量是做出来的,无论是好还是不好,都不是检查出来的,因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而监理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主要体现在行为合法性上,只要行为合法,当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对此是没有责任的。

工程质量纠纷

二、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判决书

  原告(反诉被告):昆明市某某建筑经营公司。

  住址:昆明市官渡区某某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徐某某,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廖某某、马某某,云南某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反诉原告):官渡区前卫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

  住址:官渡区前卫镇某居委会。

  负责人:孙某,该组书记。

  委托代理人:吴某、蒋某,云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反诉被告)昆明市某某建筑经营公司(简称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官渡区前卫镇官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小组(简称官庄四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反诉被告)某公司诉称:1998年10月,被告就社员统建房进行工程召标,原告中标,双方于同年11月10日签订《官庄四社社员统建房施工协议》,约定原告承建社员统建房,按每户93828元结算,每户暂由施工队垫款25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于1998年11月15日开始施工,严格按照被告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被告派驻工地的社员统建房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被告于同年10月19日进行了验收,并将统建房分配给其社员居住使用,但被告拒不按约支付原告为其垫的工程款,至今尚欠原告工程款250000元。现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25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601120.50元,本案诉讼费及原告委托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反诉被告)某某公司针对争议的焦点,提交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一、原、被告双方于1998年11月签订的《官庄四社社员统建房施工协议》一份,欲证实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原、被告于2001年11月1日签订的《协议书》一份,欲证实双方对质量问题已约定认可,该工程于1998年11月15日开工至1999年7月20日完工验收,1999年10月19日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抽签分到各户,被告应按约定支付垫付工程款:

  三、施工资料三本及相关通知,欲证实原告按约定图纸施工,经被告检查验收并使用,被告多次变更图纸,是影响工程质量和延期完工的主因;

  四、被告于2000年4月6日向原告出具的《证明》一份,欲证实垫付工程款情况;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认为根据该合同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被告逾期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被告(反诉原告)官庄四组认为,对本诉原告提交的证据一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该证据也是我方提交的证据,能够证实原告(反诉被告)延误工期;证据二、三、四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不能证实工程质量问题,且图纸的变更并不必然导致工期延误;证据五与本案无关,因双方并未签订该合同,故不能证实本诉原告的观点。

  另被告(反诉原告)官庄四组针对争议的焦点,提交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昆明市官渡区公证处(99)昆官证字第2475号公证书一份,欲证实原告(反诉被告)延误工期.

  本院认为,原告(反诉被告)牛街公司提交的证据一、二、三、四项被告(反诉原告)官庄四组对其真实性无异议,本院依法予以确认。证据五并非双方签订的合同,与本案并无直接联系,本院不予认可。被告(反诉原告)官庄四组提交的公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原告(反诉被告)牛街公司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但该证据并不能证实原告(反诉被告)延误工期。

  综上所述,本院依法确认下列法律事实:1998年10月,被告就社员统建房进行工程召标,原告中标,双方于同年11月10日签订《官庄四社社员统建房施工协议》,约定原告承建社员统建房34户,按每户93828元结算,每户暂由施工队垫款25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于1998年11月15日开始施工,工程竣工后被告于同年10月19日进行了验收,并将该统建房于1999年10月20日经公证分配给其社员居住使用,但被告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不支付原告为其垫的工程款,至今尚欠原告工程款250000元。该统建房经昆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检测费用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9户统建房需加固修复费用124859.28元。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本诉原、被告双方签订《官庄四社社员统建房施工协议》后,原告即按约定进行了施工。施工完毕后,双方组织了验收,并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被告将房屋分到各户。至此,应该说原告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被告则应按约定支付给原告工程款。但是,因房屋的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降价的方式使不合格工程合法化。故双方于2001年11月1日签订的《协议书》第一条的约定,即由于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原告原意减去5000元,作为每户的维修费和补偿费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该协议为无效协议,本院不予支持。由于工程质量是施工方造成,本诉被告应当赔偿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加固修复费。反诉原告反诉请求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因工期延误给其造成的损失约105378元及利息,本院认为,本诉原告将建好的房屋交付给反诉原告后,反诉原告已将房屋进行了实际的处分,且双方在此后的协议中均未提出过延期交付房屋的实质性问题,故反诉原告的该项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本诉被告官渡区前卫镇官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小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本诉原告昆明市牛街建筑经营公司工程款250000元:

  二、反诉被告昆明市牛街建筑经营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反诉原告官渡区前卫镇官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小组因工程质量不合格产生的加固修复费用124859.28元;

  三、上述两项相抵,本诉被告官渡区前卫镇官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小组应支付给本诉原告昆明市牛街建筑经营公司工程款125140.72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四、工程质量鉴定费24000元、工程加固修复评估费10000元,由反诉被告昆明市牛街建筑经营公司承担:

  五、驳回本诉原告昆明市牛街建筑经营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反诉原告官渡区前卫镇官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小组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诉诉讼费6260元,由被告官渡区前卫镇官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小组承担,反诉诉讼费2500元,由反诉被告昆明市牛街建筑经营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李某某

  审 判 员:张某某

  代理审判员:姚某某

  二00三年八月廿八日

  书 记 员:李某某

  书 记 员:李某某

三、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少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

  (1)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2)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3)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设计的不同结构形式而定:

  农村的砖木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30年后二年;

  城市的砖和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50年后二年;

  城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70年后二年,上述案件法律据此受理完全正确;

  城市的钢结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100年后二年。

  5、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二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程质量纠纷什么部门负责的全部内容。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而监理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081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家庭纠纷向什么部门求助
您好,如果严重的话可以报警。
建房出现质量纠分找什么部门
您好,您可以找住建局咨询一下。
土地界址纠纷哪个部门负责
土地界址纠纷哪个部门负责?自然资源局管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家庭纠纷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协商不成,寻找律师代理诉讼解决。
工程质量问题谁承担责任
工程质量问题谁承担责任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我的孩子骑着一辆12岁的电动车撞上了一个人,12岁的孩子仍然坐在车里。这个12岁的孩子有责任吗?
发生车祸,责任认定标准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建筑工程保险有哪些
建筑工程保险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我是未成年人,现在我可以起诉他吗?
法律分析:未成年恋爱相关是没有法律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发生性关系,那么是要进行考虑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
只有退款在拼多多被商家起诉
您好,建议报警处理,就追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不上学的父母还要抚养吗?
成年子女父母是否要给抚养费应当分情况讨论,如果是正常的已成年的且已经可以独立生活的子女,不需要承担抚养费用。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
厦门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算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
苏州拆迁怎么样计算安置费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
鸡西征收诉讼程序有哪些
诉讼流程如下:一、起诉;二、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话,可以决定立案审理。受理
你好,律师,我在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工作12年,查出乙型肝炎肝硬化晚期
对于因病不能上班的处理如下:法定医疗期的员工工资企业应当依约支付,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的企业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