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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淮政办〔2007〕2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5-23

施行日期:2007-05-2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84号)和《淮北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9号),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5月25日起,对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行试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界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政府性基金按财政部发布的基金目录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标准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向社会公布的目录执行;罚没收入等其他政府非税收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扎实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市级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取消执收单位开设的收入过渡账户,各单位新增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及原收入过渡户中的所有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规定全额转入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按收入级次、科目类别,定期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积极进行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统一使用财政厅印制的《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建立以收款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一般缴款书”为主体、“专用收据”为辅助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体系,推广“电子票据”。

(四)稳步实施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改革。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除有特定用途的政府非税收入或个别需要补偿征收成本支出外,政府非税收入原则上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由政府统一安排使用,不与征收部门的支出挂钩,实现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统筹安排,提高政府调控能力。

(五)着力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改革。按照国家“金财工程”建设的统一要求,以“金财工程”收入管理系统为依托,兼顾与其他财政业务管理系统相衔接,安装非税收入管理软件,通过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理银行之间信息联网,实现单位、银行、财政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的实时联网。

二、试点改革的实施步骤

按照“先清理、后规范,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稳步推进。

(一)明确试点单位。列入第一批试点的市直单位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科技局。

(二)组织清理界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对试点单位的收入账户、非税收入、票据、公有资产等进行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界定试点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

(三)认真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尽快出台改革配套措施。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单位端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安装、票据领发及试运行阶段的各项工作。

(四)逐步扩大试点。市财政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7年下半年在市直全面推开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最迟不超过2008年元月份。

三、试点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监察、审计、物价、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等有关职能部门给予密切协作和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改革试点的目的、意义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非税收入试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单位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争取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营造良好氛围,保证改革顺利实施。暂未纳入试点的单位要早规划、早安排,积极做好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密切协作,整体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体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各试点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要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对执收单位未按规定完成非税收入预算的,市财政应扣减相应的支出,确保政府非税收入不减少,应收尽收。市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结合改革试点情况,对试点单位的“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要严肃纪律,对违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规定的,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从严查处。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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