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继承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2004年4月2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5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以全面掌握我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历史和现状,制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规划,推动我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自治区民委、体育局、文化厅制定的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安排专项经费,制定具体的调查提纲和普查计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搜集资料,认真填写表格,按照普查工作进度要求,如期上报材料。
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自治区民委牵头与自治区体育局和文化厅共同组织实施,各地负责组织领导当地的普查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自治区成立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组,各地也可建立相应工作组。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是一项具有基础性、开创性的重要工作,各地要把普查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抓紧做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附件: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二00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2004年
2月16日自治区民委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在全疆开展“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的报告》。
4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5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实施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
5月8日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召集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布置普查事宜。
5月14日下发《关于开展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的通知》。
5月-6月各地州全面安排布置普查工作。自治区成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专家组。
6月30日在乌鲁木齐举办“全区民族体育普查工作培训班”,各地州民宗委和文体局负责人参加。
7月各地州市进行相应的培训。
7月中旬自治区派出北疆工作组,对北疆地区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民族体育项目基地及人才情况进行考察。为期一个月。
9月初自治区派出南疆工作组,先后对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巴州的普查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普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考察重点项目,访问项目传人。为期一个月。
10月20日汇总考察情况。针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地、州、市的普查工作提出进一步的指导性意见。
12月15日各地开始报送普查资料。
12月31日普查资料报送工作截止。
2005年
1月10日汇总、分析各地报送的普查资料。开始起草《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报告》、《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和保护规划意见》、《关于设立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方案》。
2月底完成《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报告》、《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和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关于设立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方案》。将《规划》发各地、有关单位、专家组征求意见。
3月15日收集、整理、汇总各地和有关单位及专家组对《普查报告》和《规划》的反馈意见。
4月5日完成对《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报告》、《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和保护规划》和《关于设立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方案》的修改。
4月底完成《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报告》、《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和保护规划》、《关于设立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的方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5月召开“新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