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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黄政办函(2008)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1-10

施行日期:2008-01-1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机关高效运转和政令畅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再次强调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和规程,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明确值班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充实值班工作力量,提高值班人员素质,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懂政策,熟悉业务。值班室不得雇请临时人员和工人值班,不得以传达室、总机代替值班室。要积极改进值班室工作条件,为值班室配备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各种必需的办公设施。

二、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在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后,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3小时,属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除特殊情况外,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上报。同时,要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影响的地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遇到特殊情况时,县(市)区政府在向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送信息。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政府办公室主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部门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突发事件信息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对各级各部门突发事件报送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从今年开始组织考评,对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且信息质量较高的,将适时予以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将予以通报,并认真查找原因,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影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努力为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政务值班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联络,确保政令畅通。要安排专班落实24 小时政务值班制度,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做到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空岗、以门卫代岗,遇重大紧急事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并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予以处置。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将春节期间的政务值班安排情况(包括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值班电话等)于1月30日(星期三)前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将对各单位春节期间政务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二??八年一月十日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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