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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池州市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池政办(2008)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11

施行日期:2008-03-1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池州市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池州市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工作实施方案

市公安消防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57号)和《安徽省消防总队关于切实做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消防(2007)19号)精神,逐步建立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合同制消防队伍为补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存的灭火救援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招聘管理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招聘

(一)招聘数量。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全市计划招聘合同制消防员90名(其中:市区24名,东至县15名,石台县17名,青阳县16名,九华山风景区18名)。贵池区消防大队二中队营房竣工后,所需合同制消防员由贵池区负责招聘。各地要同步招聘文职雇员18名(其中:贵池区6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和九华山风景区均3人),协助做好消防监督工作。各地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全市计划的70%,即招聘合同制消防员63名(其中:市区15名,东至县11名,石台县12名,青阳县12名,九华山风景区13名),招聘文职雇员12名(其中,贵池区4名,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和九华山风景区各2名)。到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招聘对象须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的男性青年,身高不低于1.65米,具备符合《兵役法》规定的男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的身体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相貌端正,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消防事业。原则上就近招聘,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地方职业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招聘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由市消防支队委托市、县(区)劳务派遣机构招聘。受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要依法与被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市消防支队与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务合作关系。

招聘工作分为笔试和面试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总成绩,由市消防支队提出录用意见,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受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培训

合同制消防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正规的军事和消防业务培训。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首次培训由市消防支队进行集中培训,在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参加灭火执勤或协助做好消防监督工作。实行培训考核制度,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训、补考;对补考仍不合格的,作辞退处理。岗位培训由市消防支队机关和各大队结合具体实际组织开展。

四、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管理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合同制消防员由使用单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制度,对其进行日常管理教育、执勤训练,并与现役制士兵同时进行。实行月量化考评制度,并与其工资中的考勤奖和福利中的年终奖相挂钩。市消防支队负责指导、督促、检查。

合同制消防员必须严格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教育学习和业务训练。

五、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留用和解除

(一)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经考评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工作的,可与受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续签合同。

(二)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两年的服务期满,且未续签合同的,服务关系即行终止。

(三)协议期内,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非本人原因被解除服务关系的,市消防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市消防支队可以立即将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退回受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

1.招收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2.严重违反部队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3.从事消防工作期间违法和犯罪的;

4.其他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务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市消防支队可将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退回受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劳务派遣机构:

1.年度量化考评成绩多项不合格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消防雇员要求解除服务关系,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与其相关劳务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

(七)市消防支队将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退回相关劳务派遣机构时,相关劳务派遣机构要与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解除劳动合同。

六、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保障

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编制纳入市编制管理,由市编办按照消防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每年核定一次。

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经费开支主要包括:工资、伙食费、服装费、保险费、业务培训费、生活设施及配套费、探亲路费及交通费、人才派遣服务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以及与其有关的其它项目。具体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测算确定。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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