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巫溪府文[2005]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同意将现有的57个乡镇调整为30个乡镇。其中,撤销27个乡,扩大6个镇、12个乡行政区域,保留4个镇、8个乡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一)撤销27个乡花栗乡、前河乡、双台乡、长渡乡、大同乡、后河乡、沈家乡、万古乡、红岩乡、黄阳乡、正溪乡、建楼乡、金盆乡、咸水乡、兴寨乡、梓树乡、易溪乡、中坝乡、高竹乡、中鹿乡、皂角乡、马坪乡、龙台乡、渔沙乡、丛树乡、高楼乡、和平乡。
(二)扩大6个镇、12个乡行政区域城厢镇:管辖原城厢镇、花栗乡、长渡乡、双台乡、前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82平方公里,辖21个村民委员会、6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赵家坝。
上磺镇:管辖原上磺镇、红岩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90.07平方公里,辖16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上磺?(注音:qian)。
古路镇:管辖原古路镇、黄阳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05.3平方公里,辖16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古路沟。
文峰镇:管辖原文峰镇、正溪乡、建楼乡、金盆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484.65平方公里,辖21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新店子。
徐家镇:管辖原徐家镇、易溪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52.8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徐家坝。
白鹿镇:管辖原白鹿镇、中坝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39.6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委员会、2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白鹿溪。
菱角乡:管辖原大同乡、菱角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57.73平方公里,辖14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店子。
天星乡:管辖原后河乡、天星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16.1平方公里,辖9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双源溪。
大河乡:管辖原大河乡、沈家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10.08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下风坝。
长桂乡:管辖原长桂乡、万古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32.6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碑梁子。
朝阳洞乡:管辖原朝阳洞乡、咸水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39.81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朝阳街。
塘坊乡:管辖原塘坊乡、兴寨乡、梓树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96.34平方公里,辖14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叶家坪。
乌龙乡:管辖原乌龙乡、高竹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67.4平方公里,辖8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万寿宫。
田坝乡:管辖原中鹿乡、田坝乡、皂角乡、马坪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81.2平方公里,辖16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高炉。
中岗乡:管辖原中岗乡、龙台乡、渔沙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232.26平方公里,辖19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小河。
通城乡:管辖原通城乡、丛树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01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高坎子。
天元乡:管辖原天元乡、高楼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89.01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马道子。
土城乡:管辖原土城乡、和平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202.14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汤家坝。
(三)保留4个镇、8个乡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凤凰镇、尖山镇、下堡镇、宁厂镇、胜利乡、花台乡、峰灵乡、蒲莲乡、鱼鳞乡、兰英乡、双阳乡、中梁乡。
二○○五年九月九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