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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委《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漳政办[2000]2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3-06

施行日期:2000-03-0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实施方案》已在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上审议通过,并经省海洋局审查合格,确保我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年三月六日

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实施方案
漳州市科委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是全省海洋功能区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科委、省海洋局“九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完成后,将为我市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上漳州、实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也将成为我市全面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政策依据。根据国家海洋局(国海管发[1998]227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沿海省、市、自治区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国家海洋局制定的《沿海省、市、自治区大比例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17108-1997),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办[1999]147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科委、省海洋局(闽科海[1999]25号、35号文件)的精神,及省政府办公厅(1998年7月27日)对此项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漳州市位于福建省的最南部,是福建省重要的沿海城市,拥有海域面积1.86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总长度约568km,沿海分布着大小岛屿178个,岛屿海岸线部长度约112km,沿岸有大小海湾20多个,较大的港湾有九龙江口、佛昙湾、东山湾、诏安湾和官口湾,其中可建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的天然良港有2个,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包括矿产资源,新能源在内的海洋资源十分丰富,且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地处沿海、紧邻特区,面对台湾。因此以科学手段和客观公正的态度、超前的意识做好漳州市海洋功能区划对于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促进漳州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的目的就是根据我市海洋和海岸带各区划区域的自然属性,结合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可能,以提高海洋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整体效益、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则,确定各功能区域的主导功能和功能顺序,科学合理安排各功能区域的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等内容,为我市沿海各县(市)政府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以及在海洋规划、海域管理、资源开发与保护等方面提供科学的政策依据;为正确而客观公正地协调各涉海行业和部门在开发利用海洋窨资源和物质资源等各类资源时,提供规范的管理依据,实现海洋资源开发最高的整体效益,具体内容是:

(一)实现对海洋开发活动的宏观指导,协调各县(市),各涉海行业用海矛盾,保障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成为海域使用管理使用管理的基础依据,为建立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制度、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及海域及有偿使用制度提供依据。

(三)成为海洋环境保护的基础依据,为确定海洋水质类型及解决海洋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依据。

(四)为制定海洋发展战略和海洋管理法规、海洋行业规划和各类专项海洋区划提供依据。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为了确保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具体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超前性,提高区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海洋功能区划成为我市和各县(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宏观协调各涉海行业和部门海洋开发活动规范性文件。区划工作分市级和沿海各县(市)二个层次开展,开成我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成果。市级工作机构协调领导小组,工作组,沿海各县(市)也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区划协调领导小组

成立由漳州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涉海单位分管领导和各沿海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漳州市大小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协调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全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政策性指导意见,审定“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重点任务。

2、协调各用海单位在“区划”中可能出现行业与行业、部门与部门、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矛盾,并提了权威性的决策意见。

3、审批有关技术文件和工作成果。

4、将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成果提交漳州市人民政府通过,形成规范性文件。

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和东、副组长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巫汉平、市计委主任谢东、市科委主任吴建筑、成员由下列单位主管业务领导组成:市财政局、交通局、海监局、水产局、地矿局、水利水电局、林业局、旅游局、环保局、气象局、盐务局、港务局、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人民政府。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在市科委,具体负责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组

由省海洋研究所、涉海局有关专家、业务领导和市、县科委海洋管理机构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完成市级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报告,九龙江口海哉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东山湾大比例尺功能区划报告及相应功能的报告表、功能区划图、基础资料汇编、工作报告和区划档案。

2、协调和指导区划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当各用海单位和各地在“区划”中出现矛盾纠纷时,提出科学客观的指导意见。

3、审查有关技术文件和工作成果,并将审查的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4、结合区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三)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资料收集:

所应收集的基础资料包括自然资源、自然环境(污染台风、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地质条件等)、开发现状、社会经济(渔业、水产养殖、港口、海运业等)涉海管理机构和制度,各行业自身规则,政府报告和计划及非政府部门组织规划的有关材料,并收集海域、岸线使用中的冲突和管理方面的信息。(具体收集资料的内容、范围有负责收集部门见附件)。

1、提交专项区划分析

①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社会经济区划。a.包括人口状况分析、人口数量、构成、分东等;b.基础设施建设分析经济分析即经济发展的优势,限制因素、产业结构、规模和效益分析、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与主要问题;c.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②市环保局负责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治理区划。a.入海污染物种类、数量和途径;b.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c.环境治理区划。

③市港务局负责港口与海运规划:a.港口与海运条件分析(包括可建港址条件分析);b.港口与海运发展现状及分布图;c.港口与海运区划(港口区、海上航运区)。

④市地矿局负责矿产区划:a.围垦区条件分析;b.开发利用现状;c.油气区、固体矿产区区划。

⑤市水利水电局负责围垦区划:a.围垦区条件分析;b.围退区围垦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分析;c.围退区利用状况和经济效益分析;d.围退利用类型区划。

⑥市水利水电局负责陆地水文与淡水资源区划:a.地表水源评价;b.地下水资源评价;c.地下水禁采和限采区水源保护区、泄洪区等区划。

⑦水产局负责海洋生物与水产区划:a.海洋生物资源;b.水产开发现状分析;c.海水养殖区、海洋捕捞区、增养殖区、禁渔区区划等。

⑧旅游局负责旅游区划:a.旅游资源评价;b.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现状;c.旅游区划。

⑨市气象局负责自然灾害与防灾区划。

⑩市科委负责总体区划的汇总、编制工作。

3、沿海各县(市)人民政府:在2000年5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海域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并按计划将区划成果报市级汇总上报。

4、市直各涉海部门成员单位应派出有关人员参与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中本部门、本行业资料汇总、审查和统筹区划。

三、区划界定范围的主要原则为:

(一)海域部分的区划范围为领海外界向陆地一侧海域、在海峡中,区划范围为靠近大陆一侧的海域。

(二)依托陆域部分一般选择距离海岸线1至5公里范围内海域,但各地应根据各岸段的实际利用情况和功能确定范围,建议确定的范围如下:

1、一般可选择距海岸线1至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2、城市建成区一般以临海第一条城市主要道路为界。

3、乡村地区则以沿海乡镇所辖范围为界。

4、独立工矿企业以其所辖范围为界。

5、海岛的陆域范围包括全岛。

6、为保持海洋功能区划单元完整而必需包括的陆域范围。

(三)福建省与相邻省份区划海域的界限划分由国家海洋局确定、省内地(市)、县(市)间区划海域的界限划分由福建省海洋局确定。

(四)相邻的海洋功能区划的范围须重叠一公里以上的宽度。

四、比例尺与重点工作区的确定

(一)总体区划图比例尺确定为1:50000.重点区域比例尺一般定为1:25000,但其中功能相对为单一的,也可确为1:50000比例尺。

(二)重点区域海域

1、九龙江口海域(龙海市)

2、东山湾海域(东山县、云霄县、漳浦县)

五、工作成果

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的成果包括:

(一)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区划报告及简写本。

(二)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功能区登记表。

(三)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图,其中总体区划图1:50000,重点工作区为1:25000.

(四)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资料汇编。

(五)各专项研究和专项区划报告及图件。

(六)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报告。

(七)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档案。

(八)其他有关资料。

六、进度安排

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大体上分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补充修改阶段、论证报批阶段。

(一)准备阶段:时间为1999年10月至12月

工作内容有:

1、制定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实施方案。

2、申请功能区划专项经费。

3、成立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4、组织成立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组。

(二)实施阶段:时间为2000年元月至7月。

2000年5月前沿海各县(市)完成各自辖区内海域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2000年6月起,在对沿海5个县(市)海域功能区划成果验收的同时,7月前完成九龙江口海域、东山湾海域和市级汇总。

工作内容有:

1、1999年12月召开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审定区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布置“区划”工作。

2、沿海各县(市)成立区划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2000年5月前完成辖区海域的大比例尺海洋区划工作,并报送区划成果。

3、收集区划基础资料(含涉海部门的规划资料)和分析整理。

4、调查、调访沿海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补充修改、完善相应的区划资料。

5、开展并完成专项研究和专项区划及专项区划图的绘制。

6、2000年7月完成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初稿和区划图的绘制。

(三)补充修改阶段,时间为2000年8月至9月。

工作内容有:

1、召开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对全部工作成果进行初审。

2、检查调查结果。

3、补充调查遗漏部分(含补充外业调查)。

4、召开涉海行业和有关地区协调会进行最后协调。

(四)论证报批阶段,时间为2000年9月至10月。

工作内容有:

1、组织专家论证通过。

2、报批验收。

3、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执行。

4、正式印刷出版。

七、经费

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式作经费,以沿海各县(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为主,市财政、市科委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积极争取省海洋局的经费支持。

漳州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收集资料

一、自然环境资料

1、海岸带、海岛等海洋资源综合调查报告(资料收集单位:福建海洋研究所)

2、地质地貌、矿产调查报告(资料收集单位:地矿局、县矿管办)沿海地质地貌调查报告、矿产储量、产量与开发现状。

3、水文气象(资料收集单位:气象局、水文站)

(1)沿海县乡镇气象资料(风速、风向、气温、雾、霜、降雨量等的最近一年平均值和历史平均值与极值)。

(2)海洋站(波浪、水温、盐度等最近一年年平均值和历史极值,潮汐最近一年统计值和和历史平均值与极值);河流水文站(含沙量、流量、径流量、输沙量的最近一年年平均值和历史平均值与极值。

4、海洋生物及水产调查报告(资料收集单位:水产局)

(1)海域围垦面积、用途(养殖、农业、盐业等)

(2)最近一年海洋水产养殖种类、面积、产量。

(3)最近一年海洋水产捕捞产量。

(4)初级生产力、海洋微生物、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和游泳生物的数量与分布。

5、海洋环境调查报告(资料收集单位:环保局)

(1)入海污染物种类、数量和途径。

(2)主要污染物在海洋中的含量和分布以及环境质量评价。

6、自然灾害及防灾,减灾资料(资料收集单位:水利水电局、水产局)

(1)沿海风、雨、雾、霜冻、赤潮、洪涝、台风、地震等灾害历史发生次数、频率、受灾情况及分布规律,最近一年概况。

(2)海岸、防波堤、围垦堤坝的长度、设计抗灾强度,历史上破坏情况,1999年14号台风期间,沿海堤岸、水产、农业、林业等损失程度与范围。

7、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保护区资料(资料收集单位:旅游局)旅游区和保护区的位置、面积、科学价值。

二、社会经济资料(以县市为单位)

1、一般状况

(1)所管辖海域面积,海岛面积,海岸线长度。

(2)人口数量、密度和人口素质(受教育程度、年龄结构、男女比例、就业情况)。

(3)产业结构、种类、布局、产量、产值、效益、前景及存在问题。

(4)基础设施概况,包括公路、铁路、海运、供水供电和通讯情况。

2、1998年1999年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年鉴)。

3、“九五”、“十五”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及远景目标。

三、海洋及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开发利用规划

1、港口、滨海旅游、地质矿产、水产养殖、盐业化工、水利(或围垦)、电力、临海工业、环境保护、林业、农业、海监(倾废话区)等部门利用现状及规划特殊用地(军事用地)。涉海各行业部门用海现状及用海规划登记。

2、沿海乡镇现状及规划

离海5km以内的乡镇发展现状及规划(文字报告及相应图件)由各相应乡镇有关部门提供,并将资料送交到各县市工作协调小组成员。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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