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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和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津价费(2006)9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11

施行日期:2006-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核定天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和日本产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2006]9号)收悉。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天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与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接此文件后,请通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收费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请你委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本通知自2006年4月10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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