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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东政办发[2003]6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2-17

施行日期:2003-02-1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1993年第一次第三产业普查以来全市第三产业总量及结构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5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东营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本次普查的目的主要是查清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掌握其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搞好第三产业普查,对于实施适应全市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具有东营特色的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服务业的财务核算制度和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东营境内从事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有: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等。

普查的时期资料是2003年度,标准时点为2003年12月31日。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三产业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的重大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东营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另行公布),负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县区政府、东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也要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普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普查工作。胜利石油管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及办事机构,积极参与并认真搞好本系统的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当地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要确保普查经费按时拨付,及时到位,以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凡在东营市境内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这次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第三产业普查的有关要求和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OO三年二月十七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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