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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农办人(2009)39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9-06-08

施行日期:2009-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农办人〔2009〕39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各单位、部业务主管各社会团体: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对于提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的权威性、可信度和认知度,维护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政务信息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部机关各司局、各事业单位、部业务主管各社会团体要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开展中文域名注册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切实做好注册工作。

二、精心组织中文域名注册工作

(一)政务和公益域名的适用范围。“政务”专用中文域名适用于我部机关司局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专用中文域名适用于部属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组织。

(二)中文域名的确定原则。中文域名名称包括单位全称、单位规范简称和单位网站名称。单位全称即经中编办或民政部核准的单位规范名称;单位规范简称是为方便工作在日常公文运转、工作交流等场合使用较多的单位简单名称;单位的网站名称即单位网站对外使用的名称(示例见附表)。各单位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时,必须与主管机关批准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在以非机构名称注册使用“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时,应与承担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相关性。

(三)收费标准。中文域名注册按保护的中文域名条目收费。1。政务域名收费标准:注册第一个政务域名收费800元/年,注册第二个政务域名收费 400元/年,注册第三个政务域名收费200元/年,注册四个以上政务域名的,每增加一个只需缴费 100元/年。

2。公益域名收费标准:注册第一个公益域名480元/年,注册第二个公益域名收费 240元/年,注册第三个公益域名收费 120元/年,注册四个以上公益域名的,每增加一个只需缴费 100元/年。

在集中办理期(2009年7月31日)过后,中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将根据情况另行研究确定收费标准。

(四)办理原则。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注册。

(五)办理程序。申请办理的单位请到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

注册管理中心网站(www。china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中央和国家机关集中办理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按附件样式填写后,于2009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劳动司机构编制处。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科学院、机关服务中心要在做好本单位域名注册工作的同时,做好下属单位域名登记的部署上报工作。

三、加强中文域名管理

各单位完成网上名称注册开通手续后,要加强本单位注册的政务或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方便社会公众记忆和使用。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注册信息。

四、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联系人:崔江浩 电 话:

E-mail:

(二)中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人:张文东 电 话:

(三)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联 系 人:李锋 010-52035272 郭家 010-52035116  周莹 010-52035267 李洁雯 010-52035211 传真:

附件:1。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的通知(略)

2。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集中注册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收费方案的通知(略)

3。中央和国家机关集中办理政务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略)

4。中央和国家机关集中办理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略)

二○○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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