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防震减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费政发〔2006〕2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6-15

施行日期:2006-06-1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费县防震减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费县防震减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地震灾害是破坏性最大的自然灾害,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县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大县,有着特殊的地震地质构造环境,20世纪90年代,被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我县所面临的防震减灾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因此,编制和实施好我县防震减灾事业“十一五”规划,对深入贯彻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积极落实防震减灾工作措施,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防震减灾工作形势

(一)“十五”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尤其是“十五”期间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县的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

1、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各单位积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县、乡镇两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县级地震工作机构不断完善,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防震减灾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继续完善。

2、继续推进防震减灾依法管理。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山东省地震活动断层调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了地震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开展了抗震设防要求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了对地震行政许可的管理,各级、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公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

3、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加强了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改造了地震观测手段和观测环境;建立了地震监控中心、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全县18个乡镇、565个行政村设立了地震宏观观测点,配备了速报员;完善了地震宏、微观测报网和监测队伍、基础设施和监测仪器配置,地震监测、地震速报和前兆信息检测能力持续提高;对我县及周边地区发生的几次有感地震事件处置准确、及时,保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4、积极推进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工作。地震行政许可事项已纳入政府审批程序,配合省、市地震主管部门对我县重大建设工程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5、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县、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编制完成了我县早期地震趋势快速判定工作预案;组建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设立了县、乡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健全了县地震应急管理机构和救援队伍,加强了地震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内外几次有感地震事件的处置中,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震应急水平得到很好检验。

6、加强了群测群防管理工作。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科普宣传网,配备了防震减灾助理员、地震宏观观测员、地震灾情速报员、地震科普宣传员,健全了群测群防“三网三员”管理网络体系。

7、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力度。初步建立了由宣传、地震、教育、科协、新闻等部门组成的防震减灾宣传协调机制,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地震科普宣传网,配备了宣传员;建立了1所省级、1所市级和2所县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完成了县级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举办多期中学生地震知识讲座、地震科普知识竞赛、地震科普知识下乡等活动,宣传内容不断丰富,宣传领域进一步拓宽,社会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提高。

(二)“十一五”防震减灾工作形势与需求

郯庐大断裂与我县相邻,多条规模较大的北西向断裂横穿我县辖区,在这种特殊的构造环境下,我县具备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有历史记载以来,我县发生过多次5级以上地震,另外,1668年郯城8.5级地震是中国东部最大的地震,给我县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1995年苍山与费县交界处发生5.2级地震,也造成了较大的经济财产损失,给社会的安定带来严重影响。

据专家预测,“十一五”期间,我国大陆可能发生多次7级以上地震,东部地区存在发生多次6级地震的危险,华北地区可能发生7级左右的地震。与我县相近的苏鲁交界至南黄海地区作为全国的地震重点监视区,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危险。

当前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和生命线工程高度集中,农村大部分民居房屋缺乏抗震设防措施,全县中、小型水库100余座,地震灾害风险呈上升趋势。为此,防震减灾工作要努力使未来地震的风险能够预期,避免和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尽可能把应急状态控制在局部范围,减少对社会正常秩序的冲击;要缩短灾害恢复周期,避免或减少灾害给经济运行造成的中断或迟滞;要为社会提供适合需求的、高质量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与社会需求相比,当前我县的防震减灾能力还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震监测台网密度还不高,监测能力不强,地震预报特别是短临预报的水平还很低;

二是城市潜伏高风险,现有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不强,整体抗震性能不高,给城市带来了很大的地震灾害风险;城市的地震构造尚待进一步查明,存在致灾隐患;

三是农村民居普遍不设防,民居的抗震设防缺乏法律强制要求及有效的指导和管理,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地区逐步向城镇化发展,房屋建设几乎没有考虑抗震设防问题,带来了更多的地震安全隐患。

四是公众防灾素质不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有待提高。

五是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地震应急决策与指挥的技术支撑能力、地震救援能力等尚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二、“十一五”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具体工作中,要努力把握好以下原则:

1、把城镇、农村的地震安全作为防震减灾的重中之重,做好防灾规划;采用先进的震害防御技术,提高城镇及农村民居房屋的抗震设防标准;进一步优化地震网点布局,建设地表、地下相结合的地震立体观测系统,积极开展地震科学和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防研究,力争做出具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和防震避震措施;加强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建设,加强救灾与恢复能力建设,整体提高城镇和农村的防震减灾能力。

2、推进法制建设,依法进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建全有效的责任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和强化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责,为做好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居住环境的地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震后恢复重建等提供法律依据。

3、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和公众需求相适应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通过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以及基础信息的提供,及时为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良好服务。

4、加强科技创新,为防震减灾提供基础支撑。以地震观测技术和地震科学基础研究进展为依托,大力推进地震科技进步与应用。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攻关研究,强化地震安全科技支撑能力,为地震预测、预警、评估、决策、救援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5、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坚持经常性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以现代化宣传教育手段为基础,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逐步建立地震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公众对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科学有效地防御地震灾害,提高应对地震突发灾害的能力。

三、“十一五”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努力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完善我县地震监测中心与牛岚地震台测震、强震观测网络接点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规定每一个县建1个测震台、1个强震台的要求,在“十一五”期间我县要完成测震台、强震台的建设任务。

2、完成县地震监测中心观测仪器和市县级地震群测骨干观测站监测台网的观测仪器的数字化、信息化改造。进一步搞好地震监测环境保护和地震观测网站的环境改造。

3、加强和完善市县级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至“十一五”末全部完成布局合理的市县级地震台网建设,地震监测骨干点由现在的7个发展到18个,力争大部分观测仪器达到数字化。市县级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补助经费列入市、县两级财政支出预算,并且每年逐步增加,县财政按1:1比例与其匹配。达到每个乡镇一个地震前兆骨干观测点。市县级地震监测台网,对我县地震监控能力达到ML1.5级以下。

4、建立和完善全县群测群防骨干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监测预报中的作用。在“十一五”末要建立测震、地下流体观测、地磁等群测骨干网点18个。保证观测环境良好,观测人员稳定,观测仪器逐步实现专业化,观测手段及观测资料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按照国务院“三网一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科普宣传网及防震减灾助理员、灾情速报员、宏、微观观测员、地震科普宣传员“三网三员”网络体系和队伍建设,做好管理与专业知识培训工作,提高防震减灾管理水平。县财政部门要把群测群防补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计划予以保证,以稳定群测群防队伍。

5、进一步加强新理论、新技术的研究、吸收和应用,综合分析研究各种观测资料,对地震异常做出及时准确的分析判断。强化震情观念,坚持震情会商制度,认真落实短临跟踪措施,密切注视震情发展趋势,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短临预报。

(二)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对地震灾害全面防御能力

1、将工程建设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一是发展和改革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国土管理部门在对国土利用项目审批前,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前,设计部门在建议图纸设计之前,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书及抗震设防意见书作为审批必备要件,否则不予审批;二是地震部门与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共同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切实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2、突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要与防震减灾专业规划相协调。存在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城镇及乡村,还要划定地震活动断层等不良地质条件“黑线”,在城镇及乡村建设中予以合理避让。

3、完成我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做好抗震加固,消除震灾隐患。对水库、大坝、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等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及时改造各类危旧校舍。

4、基本完成我县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完成城区和新建开发区的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的抗震设防依据。

5、加强农村民居工程的抗震设防建设,改变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状况,地震部门与建设部门、科技部门共同研究设计适合我县广大农村民居,不同户型结构,不同类型的既符合抗震性能要求,又符合农村实际的民居建筑图纸,培训农村建筑工匠,从技术上提供必要的条件。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一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全面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防灾能力。

6、制定城镇避震疏散规划和措施,指定避震疏散场所。利用各类广场、室外公共活动场所、绿地等作为避震场所,根据人群聚集数量、特点,分别就近指定避震疏散场所和疏散通道,并统一制作警示标志牌。

(三)进一步完善县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地震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1、进一步完善县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作为为县政府地震应急、抗震救灾的指挥场所,要尽快完善技术系统建设,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即可根据地震应急反应决策系统,根据基础数据库和地震现场信息,迅速判断地震规模、影响范围、损失等情况,提出科学的救灾调度方案,为指挥人员提供科学的救灾调度方案和措施;通过省、市地震局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与省、市防震减灾指挥中心数据、信息及视音频流的双向传输。

2、进一步完善全县地震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借助现代通讯与网络技术,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资源,建设地震信息服务节点,实现与地震观测机构以及与省、市防震减灾中心的网络互联,实现语音、数据、视频的综合传输。建立功能齐全、信息畅通、指挥灵活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重点抓好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和地震信息网络系统。

(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地震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要立足于有震、大震,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应急救援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地震部门与民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共同做好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工作,加强救援技能的培训,平时以“火灾、气象灾害”救援为主,一旦地震灾害发生,能够立刻拉的出,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财政拿出适当经费对“地震灾害救援队”进行技术培训和必要设备购置,做到有备无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做好应急物品储备网络的建设,加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地震灾情速报网。进一步完善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设施和功能,确保达到省、市政府的各项要求指标。县地震办公室要建立配套的应急指挥技术设施,配备必要的地震应急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决策科学、反应迅速、处置有力、有序高效。设置县城及乡镇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地震避险场地。

(五)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在认真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相应的配套规章制度,为依法管理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活动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明确抗震设防的执法主体和工作程序。严格依法管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依法搞好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地震监测条例》,依法处理干扰和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应急避险、抗震救灾、震后趋势判定等信息及预警信息。

(六)广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以青少年为重点,对广大群众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建立长效的防震减灾宣传机制。“十一五”期间,完成全县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县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及规范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巩固提高现有的省、市、县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建设,真正发挥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地震、教育和科普宣传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防震减灾演讲团。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纪念日和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或流动宣传。主动争取新闻媒体及有关单位应支持配合搞好宣传。积极支持和鼓励业余爱好者、特色学校、工矿企业参与地震监测、异常捕捉、科普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的强大合力。

(七)加强和完善防震减灾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省地震关于市县地震工作机构设置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1]57号)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县级地震机构建设,完善县级地震管理机构,真正使县级地震主管部门赋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立健全三大工作体系的要求,加强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安排专人分别管理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和地震应急工作。

四、“十一五”防震减灾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持

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公共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和法规体系,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地震监测、预防、救助、宣传教育和群测群防工作的投入。争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上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更多的保障,对地震部门基层单位的工作和生活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我县防震减灾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加大对防震减灾事业的投入力度,扩展经费投入渠道

要进一步加大对地震监测、预防、救助、宣传教育和群测群防工作的投入。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稳定可靠、逐步增长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和预算体制,在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在科技三项费用安排上给予支持。

(三)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防震减灾队伍

为了保证防震减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十一五”期间要不断引进急需高素质科技人才,并建立和营造充分发挥其作用的机制和环境,使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同时,还要不断加强业余地震测报员的地震科技知识和观测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确保观测资料的准确、及时、可靠。

(四)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加强行政执法,加大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县级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进一步完善地震执法管理、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监察等制度。

费县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