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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广西省保监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永新支公司搬迁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监会

发文字号:桂保监复[2006]199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03

施行日期:2006-08-0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关于南宁市永新支公司搬迁新址营业的请示》(桂人保财险函〔2006〕1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永新支公司由南宁市新阳路68-18号搬迁到南宁市新阳路73-1号,搬迁后原址不再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收到此文后,于30日内持本批复及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广西保监局办理换证事宜。

二OO六年八月三日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省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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