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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火电厂执行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的函

发布部门: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川价函(2006)10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5-15

施行日期:2006-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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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公司:

国电深能华蓥山发电公司2×30万千瓦燃煤机组,已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华电宜宾发电公司技改二期15万千瓦燃煤机组,已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按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以上电厂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333元执行。

2006年5月15日

川价函〔2006〕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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