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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穗府〔2008〕1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29

施行日期:2008-05-2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现将《关于推进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推进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当前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存在的建设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性投资和银行贷款、投融资方式相对单一、投资责任制不够完善等难题,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的市场化机制,形成城市建设的多元化投资主体,构建有效的竞争格局,减轻财政性投资的压力,现就推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系统研究、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思路,集中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优势资源,培育若干资产结构合理,拥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责、权、利相一致,具备长远发展能力的专业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张广宁市长为组长,邬毅敏、苏泽群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委、办、局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对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发改委、建委、财政局、金融办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推进与改革相关的各项工作,对各牵头单位提出的方案组织评估,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提请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培育投资主体

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备自我发展能力、企业产权清晰”的原则,先组建七个专业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

(一)水务:成立水务集团,统筹河涌整治、污水处理等涉水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并进行市场化运作。由市水务局负责。

(二)垃圾处理:以市属国有企业为主,积极拓展多种融资渠道,解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资金问题。由市市容环卫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三)地铁:通过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资本运作方式,积极筹措地铁工程建设资金。由市地铁总公司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四)交通:盘活城市路桥方面的存量资产,拓宽项目建设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路网建设和经营。由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市建委、交委配合。

(五)燃气:整合市属燃气企业,实现统一经营运作,为市民提供优质的燃气服务。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建委、市政园林局配合。

(六)亚运城建设: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发建设亚运城等亚运建设项目,并研究赛后利用方式。由市重点办负责,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

(七)“新中轴线”建设:整合珠江新城地下空间和海心沙、观光塔等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合适的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由市建委负责。

四、相关配套工作

(一)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已建成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决算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理顺各项目业主、建设单位、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等资产关系。由市建委、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和项目业主单位负责。

(二)按照经市政府批准的组建方案,完成各专业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的资产(包括相关的债权债务)划拨、人员调整及安置。由市国资委、编委办、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和市委组织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参照国企改革的成功做法,对各投资主体实施股份制改造,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研究制定对投资主体的考核和监管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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