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税发[1996]19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认真执行,并将贯彻实施中的问题、建议及时向市局法规处反映,以便统一汇总、集中反映给总局。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市国税发[1996]45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12-23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税发[1996]19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认真执行,并将贯彻实施中的问题、建议及时向市局法规处反映,以便统一汇总、集中反映给总局。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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