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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昆国税发(2003)47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9-02

施行日期:2003-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03]1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旧版(统印)普通发票库存数量统计表的数字为2003年8月31日止的库存数量。

二、五种表的报送时间为2003年9月15日前。

三、各局要尽快做好新票宣传、辅导工作。

四、为减少换版损失,请各局尽量将旧票发售完毕后再售新版发票。

五、新票已取消企业自印票,请各局认真做好大企业的用票计划。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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