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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乌鲁木齐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02)13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9-23

施行日期:2002-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的《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乌鲁木齐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提高政府行政执法和财政管理水平,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按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保证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通知》(新政发[2002]35号)的规定及要求,为确保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需要和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意见,成立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附后,以下简称“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本方案的实施工作。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办公室要固定人员,分工负责,集中办公。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办公室要克服困难,协调各方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要认真听取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在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时,要注意做好与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改革等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各项措施的跟踪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二、清理政府非税收入

办公室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02]35号文件要求,对列入改革范围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及收取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分别提出取消、保留或降低标准以及转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意见,报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将保留的、合法的非税收入项目,按照收费单位名称和非税收入项目名称逐一进行编码,编制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今后,非公布的收费项目和各地、各部门自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均不得收取。与此同时,进一步清理单位银行账户,调查了解非税收入财政、财务管理形式以及年度收支情况。

三、改革收费票据,实行收费票据和缴款凭证票二合一

自治区财政厅要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基础上,根据自治区实际,研究完善具有收费收据和缴款凭证双重作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批准后,作为政府非税收入收取和缴款的凭证。

四、建立集中统一的政府非税收入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办公室要在消化吸收财政部统一确定的非税收入管理软件基础上,尽快建立政府非税收入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1)用于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的《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软件》;(2)用于财政票据发售、核销管理的《财政非税票据管理软件》;(3)用于执收单位开票、记账、对账管理的《执收单位开票软件》;(4)用于代收银行收款管理的《银行临柜收款软件》;(5)用于代收银行数据归集、审核、传送管理的《专户银行数据上传审核软件》;(6)用于执收单位和财政部门之间信息交换、查询管理的《执收单位外网信息交换软件》;(7)用于代收银行和财政部门之间信息交换管理的《专户银行外网信息交换软件》。

各执收单位、代收银行、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配备相应设备,建立以收费票据为源头,《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软件》为核心,财政部门内部和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代收银行外部两大网络管理体系,在统一收费项目编码、统一执收单位编码、统一票据凭证号码的基础上,实现从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与执收单位网上对帐全过程的计算机网络智能化管理。

五、实行政府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管理办法

自治区财政部门要在与各商业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政府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管理办法,确定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并与其签订银行代收协议。

代收银行下属对公营业机构(各支行及下属分理处、办事处),可作为自治区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点。自治区财政部门要根据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展情况以及代收银行下属对公营业机构距执收单位的地理位置,分步逐一确定。经确定的银行代收点应统一悬挂财政部门制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点”铜牌,并在代收柜台前设立明显标志,同时在营业时间、服务设施、缴纳手续、政策咨询等方面,为缴费人提供方便和服务。

自治区财政厅应与各代收银行分别协商确定一家规模较大、人员素质较高、设备较为齐全先进的下属对公营业机构,作为“财政专户归集行”,专门归集本银行所属代收点缴存的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归集行”暂定一年,在一年期内或满一年期后,视其对外服务和执收单位、缴费人反馈意见以及其他综合评比的情况,由自治区财政厅确定“财政专户归集行”是否延期或取消资格。

纳入改革的部门(单位)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缴分离的征管方式,即部门(单位)不再直接收取各种政府非税收入,而由执收单位开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缴款人持缴款书到代收银行网点缴款,收费资金通过代收银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根据部门(单位)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缴款办法:(1)直接缴款办法:用于执收单位对缴款人的缴费行为能够制约的收费项目;(2)集中汇缴办法:用于执收单位对缴款人的缴费行为无法制约的收费项目。

六、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率先在自治区本级进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02]35号要求,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厅、卫生厅、科学技术厅、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新闻出版局、消防局、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学院等二十个部门和单位(均含所属单位)为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首批改革单位。待首批改革单位工作正常后,按照“准备工作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办法,逐步将自治区本级其他单位纳入改革范围。

分步进行各地改革。除乌鲁木齐市选择部分单位和部分区县与自治区本级同步改革外,吐鲁番地区、石河子市要争取在2002年年底之前启动改革。其他各地、州、市、县要做好准备工作,为尽快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打好基础。

七、加强监督检查

监察、审计部门要协调配合,制定专门的制度、办法,加大对各种违反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规定行为的监督、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人民银行要加强金融政策指导,协调好各商业银行的工作,督促各代收银行认真做好代收业务,不得违规操作。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隐瞒账户不报,以及商业银行擅自对其办理开户、变更或撤销账户的,一经查出,对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法规严肃查处。

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后,部门(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要实行收支脱钩管理,所有非税收入都要纳入部门预算。财政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和保障意识;要充分考虑改革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合理核定收支规模与支出标准;要使改革有利于促进提高单位的经费保障程度,确保预算单位行使职能不受影响。

各地可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办法,并报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他未尽事宜,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办公室负责人:

主 任:李学军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副主任:沈元秋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胡志江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级调研员

薛 江 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处处长

魏 瑾 自治区监察厅综合室副主任

二、办公室其他组成人员:

单笑寒 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赵若平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收费处处长

葛恩让 自治区审计厅金融处副处长

苏长雄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会计处处长

王彦楼 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主任

谢 蓉 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杜曙光 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副处长

成宽忍 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室主任

马建国 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

唐 疆 自治区财政厅计算中心主任

傅祖城 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主任

附件二:关于乌鲁木齐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按照中央精神和自治区的要求,勇于改革,大胆实践,改进和加强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取得了较大成绩。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积累地县改革的经验,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确定乌鲁木齐市为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首批地县改革单位之一。为此,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第一,加强领导。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要充分认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乌鲁木齐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领导。要成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和专门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二,使用自治区确定的统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统一的计算机管理软件。

第三,选择承担代收任务的银行(归集行、代收点)时,要按照公平竞争及方便执收单位、缴款人和财政部门的原则,吸收各商业银行(包括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共同参与,并且应与自治区本级选择的银行基本一致。

第四,确定首批改革单位时,除了根据乌鲁木齐市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些部门和单位外,还要注意与确定的自治区本级首批改革单位,在政府非税收入的代表性上相互补充,以便为自治区其他部门(单位)及地县的改革积累经验。建议乌鲁木齐市选择下列部门或单位作为首批改革单位:(1)交警部门;(2)中小学校;(3)市建委系统;(4)部分区县和乡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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