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珠地税发(2006)7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2-24
施行日期:2006-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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