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92号)精神长沙南方实业公司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紧密层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中信公司总部统一在北京合并缴纳。请转知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对该企业按照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湘国税函〔1996 〕03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征管。中信所属其他企业和投资兴办的股份制、联营企业,均应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湘国税局函(1996)04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03-29
施行日期:1996-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92号)精神长沙南方实业公司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紧密层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中信公司总部统一在北京合并缴纳。请转知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对该企业按照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湘国税函〔1996 〕03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征管。中信所属其他企业和投资兴办的股份制、联营企业,均应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