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水务局水利基建计划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11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2002年8月27日
附:
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深圳市水务局水利基建计划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深水务字[1996]27号)
2.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专业清洁机构暂行管理办法(深水供字[1998]10号)
3.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深水供字[1998]11号)
4.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的通知(深水供字[1998]14号)
5.关于规范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方法的通知(深水建字[1998]22号)
6.关于公布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检验项目的通知(深水供字[1998]30号)
7.关于进一步落实深圳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制度的通知(深水保字[1999]5号)
8.关于印发《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专业清洗机构年审程序》的通知(深水供[2000]38号)
9.关于发布《深圳市二次供水水样采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深水供[2001]71号)
10.关于加强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通知(深水供[2001]95号)
11.关于我市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有关事项的通知(深水供[2001]169号)
深圳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