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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援外成套项目评审专家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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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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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援外成套项目评审专家的补充通知

各援外成套项目实施企业、施工监理企业、设计企业、设计监理和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规定(内部试行)〉的通知》(商援字[2004]12号),商务部对外援助司(以下简称“援外司”)和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局”)根据援外项目的实际情况,于2005年正式启用了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评审专家库。经过近一年的抽取使用,援外司和经济合作局决定在各援外成套项目实施企业、施工监理企业、设计企业、设计监理和咨询企业中再次征集援外成套项目评审专家。现就征集评审专家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重点推荐设备、暖通、给排水、桥梁、隧道、体育工艺等专业方向的人员。

二、已经推荐过5名以上成套项目评审专家的企业此次可自愿推荐符合成套项目评审专家条件的人员入库。

三、未推荐过成套项目评审专家的企业此次必须推荐5名以上符合成套项目评审专家条件的人员入库,以前推荐人员不足5人的企业必须再次推荐。

四、成套项目评审专家报名须知详见附件,请各企业于11月底前将本企业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统一送交经济合作局。
  有关具体事宜请径与经济合作局资审处联系。
  联 系 人:王宁、江玲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2号607A室
  邮 编:100022
  电 话:010-65686992 65686501
  传 真:010-65686993

特此通知

商务部援外司、商务部经济合作局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成套项目评审专家报名须知
  一、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专业结构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评审专家必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外国和台、港、澳地区无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成套项目评审专家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时具有援外工程或境外工程的相关经验;
   4.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家的专业结构
  成套项目评审专家的专业结构详见《成套项目评审专家专业类别划分表》。请专家根据本人情况在规定的专家专业划分表中选择自己的特长专业,所申请的专业个数不限。
  成套项目评审专家应重点申报和推荐人数偏少的设备、暖通、给排水、桥梁、隧道、体育工艺等专业方向的人员。
  (三)申请评审专家资格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套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附件一:成套专业分类
  附件二:工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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