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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黄金周期间深入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加大出版物市场监管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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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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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黄金周期间深入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加大出版物市场监管力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国庆节黄金周即将来临,黄金周也易成为盗版出版物制售活动的“高发期”。为了在节日期间营造一个清爽、喜庆、祥和的社会文化氛围,巩固、扩大“反盗版百日行动”的成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十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的通知》要求,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务必防止盗版制售活动的反弹。  一、反复清查出版物市场。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高压态势,对繁华街区、旅游景点、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出版物市场进行反复清查,重点清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单位,使出版物市场面貌进一步改观。

二、巩固扩大“反盗版百日行动”成果。各地要充分利用“反盗版百日行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对音像经营场所、电子科技市场、电脑软件市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复制、印刷、包装、仓储、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防止“十一”黄金周期间销售盗版制品的现象出现反弹,对顶风从事盗版制品制售、储运活动的违法分子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下大力量查处重大案件。各地要根据市场清查和案件查办过程中获得的线索,循迹追踪,严查彻究,打掉从事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的犯罪团伙,端掉其制作储运窝点,摧毁其地下发行网络,彻底铲除严重破坏出版物市场秩序的根源。对涉及非法出版物的重大案件,有关地区“扫黄打非”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督办,杜绝有案不查、以罚代刑的情况发生。

四、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和本战线实际情况,安排部署好“扫黄打非”及“反盗版百日行动”有关工作,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五、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扫黄打非”及“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工作成果,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充分展示我国各级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决心和能力。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节日期间要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认真落实“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备案制度,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10-65212870。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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