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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标准清理归口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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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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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标准清理归口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

国家标准清理第一阶段"标准归口确认"阶段中技术委员会确认工作已经完成,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标委计划[2004]32号)文件要求,请各部门从即日起开始国家标准归口确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登录"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专栏"中下载"需要部门确认归口TC的国家标准目录和计划项目目录",对本部门管理的技术委员会认领的标准和计划项目进行确认。确认后的电子文档请于2004年6月30日之前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专栏"中上传。

二、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登录"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专栏"中下载"需要部门认领的国家标准目录和计划项目目录",分析除技术委员会归口认领以外应由本地方、本部门归口管理的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填写"认领国家标准目录"和"认领计划项目目录",在相应栏目中标注主管部门代码和技术归口单位名称。认领后的电子文档请于2004年7月10日之前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专栏"中上传。

三、确认工作的具体要求,请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专栏"中下载。

联系单位: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

联 系 人:崔华、孙旭亮

联系电话:82260702

电子邮件:plan@sac.gov.cn

"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18.106.175.2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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