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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甘人发[2004]7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2-20

施行日期:2004-02-2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州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2004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要在继续严格政策规定,规范考核程序的基础上,重点完善考务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提高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结果和实际水平相符合的目标。各市(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考务管理,把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做好。根据有关规定精神,现将200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考核条件

申报考核的技术工人必须具有初中或相当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下列等级条件之一(其中:1、申报高、中级工者,其2002年、2003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是合格、称职以上;2、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的,报名时必须持有低一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一)申报高级工条件

1、1979年前参加工作、1994年以来一直从事本工种工作、2003年前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中级工。

2、1981年前参加工作、1989年以来一直从事本工种工作、2001年前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中级工。

3、1984年前参加工作、1984年以来一直从事本工种工作、1999年前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中级工。

(二)申报中级工条件

1、1989年前参加工作、1994年以来一直从事本工种工作、2003年前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初级工。

2、1991年前参加工作、1994年以来一直从事本工种工作、2001年前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初级工。

3、1994年前参加工作、1994年以来一直从事本工种工作、1999年前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初级工。

(三)申报初级工条件

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和转换工种岗位后未确定新工种技术等级的。

分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复退军人和企业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凡属199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工作时间没有间断,至2003年 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年限已经满10年的,可视为从满10年时获得初级工认等,如符合上述中级工申报条件,可直接申请参加中级工的考核。

申报人工作时间如有间断,上述申报条件中参加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要相应增加与间断时间相等的年限。

参加2003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不合格,又报名参加本年度考核的工人,若后续复查发现属2003年度考试替考的,将取消本年度考核资格。

二、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要严格按照甘人事[2002]6号文件颁布的新工种目录报名参加考核。

1、报名时间: 2004年3月15日-3月25日。

2、报名地点:省直单位在省人事厅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处(东方红广场南口兴业大厦7楼)报名;各市、州在当地人事部门指定地点报名(省直公路系统所属工人参加所在市、州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报名、培训、考核)。

3、报名程序:申请报名的技术工人本人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考核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此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工人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考核,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考核审批表》(一式三份,须贴近期免冠照片),再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等级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后,(表格见附件)统一携带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报名费和考培费(按甘人事[1995]53号和甘人事[1997]3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到指定地点报名。

4、注意事项:

(1)各单位对报名人员审核后,统一收集报名所需的证件、照片(必须是近期2寸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统一报名,个人自行报名不予办理。

(2)各种所需证件不全或非近期照片无法辨认的不予报名。

(3)《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考核报名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工人本人填写,凡不是本人填写的,单位不得加盖公章,并不得准许报名。报名参加了考核的,也不核定考核结果。

(4)凡以前年度考核过程中的替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核。

(5)组织报名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考核培训成绩无效,后果由报名单位和本人负责。

(6)对个别确因基础太差,多次考试、考核不合格,再参加考核也希望不大的,最好动员他们不要再报名参加考核。

(7)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州务于2004年4月10日前将所有报名人员的《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等级考核登记表》一份及软盘(统一为Excel格式)、考核费报送省人事厅,逾期不予办理。凡不能按时上报的市、州不再补报,将在下年度统筹安排组织考核。

(8)报名工作完成、公共基础知识考场编排结束后,各市、州要将工人本人填写的《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考核报名申请表》分考场,按座位号顺序装订报省人事厅。

(二)培训

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工作全省统一在2004年5月8日至5月31日组织进行。省直单位由省人事厅委托各工考站组织进行,各地由各市、州人事部门组织进行。公共基础知识不组织培训。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

考核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两部分。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省人事厅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各地负责考务组织工作。命题范围以省人事厅编写的《公共基础知识》教材(此教材请到各工考站购买)为基础,满分为100分。

2、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内容分为专业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专业技术水平考核中专业技术理论考试以笔试为主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实际操作为主进行。省直单位由省人事厅指定的工考站承办,省人事厅负责审定试卷和巡视监督;各地由各市、州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3、考试时间安排: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为2004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全省统一在2004年6月1日至6月10日组织进行。

全部考核结束后,各市、州要在2004年6月15日前将汇总的专业技术水平考核成绩软盘(省人事厅统一编排准考证号、返回各市、州人事局的软盘)和打印表(加盖人事局公章)报送省人事厅,省人事厅依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水平考核成绩综合审定最终考核结果。

三、工资兑现

晋升等级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其工资均从2004年12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套入新任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四、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均按照甘人事[1999]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甘肃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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