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修正「台北市政府灾害防救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置要点」

发布部门:台湾

发文字号:府人一字第0940509720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9-19

施行日期:2005-09-1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九月十九日台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09405097200号函修正发布第4、6、13点条文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九月六日台北市政府第1337次市政会议审议通过四、本会置委员三十三人至三十九人,除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为当然委员外,其余委员由市长指定专家、学者及本府秘书长、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消防局局长、警察局局长、工务局局长、环境保护局局长、卫生局局长、交通局局长、建设局局长、民政局局长、灾害防救委员会执行长派(聘)兼之。

前项聘兼委员聘期为二年,期满得续聘兼之;聘期内出缺时,得补行遴聘,其聘期至原聘期届满之日止。

六、本会各组成员五至十三人,由委员兼任,各组召集人由主任委员就各组委员指定一人派(聘)兼之。

十三、本会兼任委员均为无给职。

台湾当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