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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劳动部工资局对“关于担任反动职务以前的工作时间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通知”的解释(摘录)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64]险字第86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山东省劳动厅、总工会:

你们四月八日(64)劳薪方字第222号、(64)工通字第21号来文收到。劳动部、全国总工会三月九日(64)中劳薪字第39号、(64)会通字第8号“关于担任反动职务以前的工作时间可否计算为工龄的问题的通知”中所说的“领导职务”,是指那些具有指挥一部分人进行工作的权力的职务而言。伪党政机关中的股长、保长及其以上的职务都是领导职务;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三民主义青年团分队长、青年党区党部委员、民主社会党区支部委员及其以上的职员,也都是领导职务。科员、办事员(不论是否为委任级)不是领导职务。

全国总工会劳保部 劳动部工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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