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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杭州市实施“居者有其屋”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3]20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8-18

施行日期:2003-08-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解决市区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实施“居者有其屋”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茅临生

副组长:盛继芳

杨戌标

成 员:娄延安(市政府)

何荣坤(市政府)

朱金坤(市建委)

董建平(市计委)

王大安(市经委)

储根荣(市国土资源局)

杨 坚(市房管局)

阳作军(市规划局)

张建庭〔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陈锦梅(市财政局)

李爱国(市物价局)

徐祖萼(上城区政府)

傅力群(下城区政府)

俞东来(拱墅区政府)

暨军民(江干区政府)

许迈永(西湖区政府)

张 耕〔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

陈如日方(萧山区政府)

刘庆龙(余杭区政府)

孙 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朱金坤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良华、吴才敏、王勇、陈玮任办公室副主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八月十八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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