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商请建立城市房地产信息发布会制度的函

发布部门: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国统办函(2003)109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8-19

施行日期:2003-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3〕6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商请与你们共同建立城市房地产信息发布会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国和40个重点城市的房地产开发月度统计资料及相关信息。

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以月度的统计信息为主,包括全国及40个重点城市的房地产开发统计月度数据,全国和部分省市的国房景气指数;二是有关房地产的政策、法规信息;三是有关城市房地产预警预报信息。

信息发布会初步定为每半年一次,时间为每年的2月和7月。首次发布会时间拟定于今年10月份,发布内容为2003年第三季度的有关信息。

信息发布会建议以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名义举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城市建设开发委员会协办。

以上如无不妥,请予函复。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