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5日,互助会与中关村证券签订了《委托投资国债协议书》,约定互助会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委托中关村证券从事投资国债业务,期限为1年,并约定了期限届满时双方的义务及逾期履行的滞纳金计算方式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内容。[更多]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更多]
林甲与钟某系亲戚关系,林乙与林甲是同村村民。1999年春,林甲与钟某合伙经营楼面防水工程,截至1999年9月16 日,收支余额为12547.9元。1999年9月17日,林乙参与合伙经营,三人共同承揽楼面防水工程,林甲和林乙均曾作为承揽方代表人与施工方签订过工程施工合同。[更多]
1996年10月期间,曾某出售给酒厂红粮一批,价值人民币65万余元。曾某于1997年2月从酒厂领取货款人民币5万元后,酒厂因资金周转困难遂与曾某达成口头协议,以该厂生产的瓶装酒抵偿货款。[更多]
2000年3月20日,王某向某银行借款20000元,借款期限为1年,张某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到期后二年内。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约归还借款本息。2001年5月,王某外出,下落不明。[更多]
被告在1993年5月10日开办公司时,曾向原告借款50万元作为开办费,以后又因向原告购买彩电、冰箱、空调机等欠原告债务40万元,两项共计90万元,双方约定于1994年10月底以前全部还清。[更多]
2006年,钟某取得了齐家岭两宗土地的使用权。随即,钟某与其子设立了福金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后,支付了上述两宗土地的出让金,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于是,钟某陆续向他人借贷。[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