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连带责任之债,一方履行了债务,有权向负连带责任其他人追偿。在连带责任的划分上,应当按照各共同行为人过错的程度和行为原因力的大小予以确定。 案情 1974年8[更多]
案情:2000年2月某剧院因债务纠纷被赵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某剧院于调解书生效后两个月内偿还赵某99500元。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某剧院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更多]
案情:2000年2月某剧院因债务纠纷被赵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某剧院于调解书生效后两个月内偿还赵某99500元。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某剧院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更多]
裁判要旨 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双方没有消灭原有金钱债务的合意,构成新债清偿。此时新债不履行,旧债不消灭,新债若履行,旧债才归于消灭。 案情 2000年3月6[更多]
原告西藏X贸易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外贸公司)与被告X基金会(以下简称文学基金会)、第三人西藏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债务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西藏外贸公司之委托代理人赵成敏,被告文学基金会之委托代理人王炜、明绍辉,第三人X公司之委托代理人周X、刘卫东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更多]
「案情」 沈某与付某原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1989年12月,沈某为学开汽车,由付某出面,向徐某借款3500元。1991年9月,沈某和付某由法院判决离婚,[更多]
婚后出现债务 到底由谁偿还[更多]
债权人陈先生将死者蒋某的妻儿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借款。对方为了逃债,说要“放弃继承”。可是在继承了房产后,又说死者没有产权份额。在事实面前,死者亲属的辩称不攻自破。目前,法院作出蒋某的妻儿父母以两套房产现有价值六分之一的份额为限,归还陈先生借款75万元的一审判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