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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予纠纷多 建议以遗嘱处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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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张老先生夫妇一直居住在长宁区仙霞路的一套售后公房内。该房产权虽属夫妻共同财产,但产权户名一直登记在许老太一人名下。

  2008年7月,张老先生夫妇和外孙女小姚去了房地产交易中心,以买卖的形式将房子过户到了小姚名下。房屋过户后的一段时间,家里倒也风平浪静,小姚虽然获得了房屋的产权,但也没有提出任何居住上的要求,房子还是由老人住着,张老先生的女儿季女士也依旧照料着老人。

 

[案情分析]

  可一次意外却导致了家庭矛盾升级。去年8月,张老先生夫妇起诉到法院,以许老太是文盲,且房屋的过户未征得财产共有人张老先生同意为由,主张撤销许老太与小姚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官调出房地产交易中心留存的照片,上面清楚地反映,在签约时,张老先生本人就在现场,并在许老太身后关注了整个交易过程。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张老先生夫妇的请求,房子依然归外孙女小姚所有。但通过法庭的调解工作,小姚自愿每月给付老人400元的生活费,季女士也承诺今后将继续照料老人的起居生活。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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