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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脑瘫父母怒诉医院 另有隐情无奈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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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09年4月,孕妇张某持续腹痛有生产迹象,经120送到被告医院生产,随后经剖腹产产下一女小玲,产后小玲出现新生儿窒息,胎粪吸入综合症。第二天紧急送往另一家医院治疗,诊断为产伤,颅内出血。张某夫妇见自己热切期待的宝宝居然生下来就患有严重疾病,认为医院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接产不利,一气之下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小玲各项损失共计20余元。

 

[案情分析]

  诉讼中,医院认为,医院在张某入院后未办理入院手续,未交纳一分钱的情况下,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作好术前准备,并向家属交待了手术风险及新生儿窒息、产伤等危险,在家属在手术书上签字确认后及时进行剖腹手术。分娩出一女活婴后,因新生儿窒息,与儿科医师共同抢救新生儿,规范的复苏抢救成功后,及时转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总之,医院对产妇诊疗及时准确,挽救了母女生命,完全符合诊疗规范。为证明医院诊疗行为规范无误,不存在医疗事故,特向法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医学会进行鉴定,结论为医院该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原来,张某已育有一子,其认为自己有过生产经验,故在家中找来了接生婆进行生产,接生婆在情急之下违规使用了缩宫素。而后,张某发生强直性子宫收缩、胎儿窘迫,胎儿未娩出,发生面先露,不能阴道分娩,孕妇、胎儿面临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新生儿窒息、死亡、产伤、死产等危险,情况危急张某被送到医院进行紧急抢救。经医院抢救,张某产下小玲,但小玲落下先天脑瘫。

 

[判决结果]

  张某夫妇拿到鉴定结论后无奈撤回对医院的起诉。他们心痛之余懊悔不已,由于一时的无知导致宝宝一生的苦难。庭下,张某夫妇表示,因自己家中贫困,孩子还需要继续治疗,故将起诉接生婆要求赔偿。

  张某怀胎10月即将生产,全家人均满怀期待。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张某喜得一女却天生脑瘫,失望之极将生产医院诉至法院,而后又无奈撤诉。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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