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3月1日与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是2018年3月1日)公司并没有提前一个月与任何形式通知我。请问律师我怎么做才能拿到衬尝?
更新时间:2022-12-04 23:28:08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于2017年3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
合同(合同于2018年3月1日到期)。现在公司部门负责人口头通知我,公司裁员要求我尽快离开。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也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我。我要求公司补充我一个月的工资,但现在公司不同意我的要求。我要怎么做才能尝到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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