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约定工资实习期工资3000,实习期为3个月。请问现在还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工资吗?
更新时间:2022-07-08 09:46:53
问题描述:
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我在白银第一公司工作。当我加入公司时,我同意支付3000美元的实习期和3个月的实习期。在此期间没有提及成为正式员工,工资无法按时支付,辞职时仍未结清(按每月3000元计算,应欠1万元以上)。在与老板就此事进行的后续讨论中,他一直以缺钱为由拖欠工资。有没有办法通过法律渠道收回他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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