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0号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三个月试用期但是试用期过后并没有给我转正也没有给我买保险,我应该怎样才能要回我的工资和保险
更新时间:2022-07-04 03:02:18
问题描述:
我于2017年7月10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
合同。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试用期过后,我没有成为正式员工,也没有为自己购买保险。2017年11月20日,我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向我支付10份应转正的工资,但公司没有回应。我怎样才能拿回工资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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